——有一瞬间,她想,那就打死了也好。若你能卸掉你的包袱。他终于打得累了,琴太重,爱也太重。突然摔掉了已裂的琴,抱着卢氏痛哭起来,“对不起,对不起……是我错,是我错,我不该……”李益悔过悔得诚心诚意。就像最开始在霍小玉的灵堂里一样。猜忌也仍然诚心诚意地陪着。没有结束。
秦雀在唐朝的故事就算那么结束了。
二十多年的人生,没过上几天快活日子。即使空有惊才,却仍惨淡收场。没有晚年,没有中年,只过了少年,连青年都未曾赶上。
早年充斥着因父爱的缺失而生的不安全感、因贫穷而生的对生计的担心,当爱上了一个人,却不得不患得患失,为他的离开而忐忑忧虑。
惦念的他最终走了,许下不能实现的承诺,叫她颠沛两三年的青春,耗光了生命末路的等待。
这样的人生,如果不是因为这种机会去经历了一回,谁愿意要过一次?如果人生已经被赋予一次毁灭的爆裂,还要不要去渴望冲破悲剧的宿命?
秦雀出来了,见鸿摇和南宫晏都已经在那里。
见着南宫晏,就像看到李益。长相真是能决定第一感觉。那怨恨还在那里,就怎么也提不起一颗和他说话的心。何况,他们之前的事情没有两清。
但其实早就断了。
今天,却又因为这奇怪的经历连在一起。
“霍小玉的故事是到那为止了,不过我想问问,李益的中晚年,究竟是过得如何?”秦雀在小黑屋里问起世界之外的那个声音。
“如你所愿,他活了八十多岁,成了整个唐朝最长寿的诗人,却一生都没有逃开你留下的阴影。霍小玉被安葬以后的五月时节,他回到了郑县。但李益从路上就已经开始郁郁,到了那里没过十天,就产生了幻觉,开始怀疑自己的妻子偷人。有天,他就看到一个二十多岁的俊俏小伙来到卢氏身边却忽地不见了。这种感觉愈来愈严重,又十天,他回到家,突然窗外不知从哪里丢了一个匣子进来,里面藏着两颗寄寓相思的红豆,还有一包春药——彼时,她的妻子还正闲坐弹琴。”
女子的声音跟着暗淡了,“那天,是一出百口莫辩的悲剧。”
“结果如何?”秦雀问。
“李益疯狗一样地吼叫起来,抢过卢氏的琴就往她头上砸——”
唐朝。
李益咆哮,砸完她的头,又往她身上其余各处砸,胳膊、大腿、肚子,蹂躏干净,“才没嫁给我多久,你就偷人?!是谁,是不是我那天看到的那个!呵,我那天还以为是我看错了!”
卢氏哆哆嗦嗦,不知道能说什么。如今飞来横祸,她能怎么解释。但要是沉默,李益只会抓狂更甚。可要说‘我什么也不知道’,他能信么?是更不能信了。
难道就什么也不做么?
就是遭人冤枉的死刑犯到了刑场,将要被斩首,也该知道再为自己的冤屈申辩一次。她还是选择说,“我什么也没做。”
他是她表哥啊,从小就思慕着的诗人表哥啊,怎么去了长安一趟就一下子变成了这个可怕模样?是他们传来的因为那个女人的事情么?
李益见到卢氏一脸平静,反倒觉得是一脸不屑。
“连你也要瞧不起我?长安城的人都瞧不起我了,背地里为她作诗讽刺我,写什么一代名花付落茵,痴心枉自恋诗人,何如嫁与黄衫客,白马芳郊共踏春,你也要瞧不起我啊?真好,真好!那我就让你瞧不起个够!”
后来,卢氏再也没说话。任由他打。
不言,不语,不反抗。
有一瞬间,她想,那就打死了也好。若你能卸掉你的包袱。
他终于打得累了,琴太重,爱也太重。
突然摔掉了已裂的琴,抱着卢氏痛哭起来,“对不起,对不起……是我错,是我错,我不该……”
李益悔过悔得诚心诚意。
就像最开始在霍小玉的灵堂里一样。
猜忌也仍然诚心诚意地陪着。
没有结束。
妒忌、猜疑反成了他一个男人的本事。但凡捉到一点蛛丝马迹,他就燃起他天生的对付弱势女人的斗志,似豺狼,如猛虎,抓起鞭子抽打身边的卢氏,平日里也不再与她同床,干脆自己一个人睡下。
直到——对簿公堂,作为相公控诉妻子卢氏与人通奸,直到——以无后为大的不出之名了断一切将她休了出去。
卢氏始终默默隐忍,边受着他疑神疑鬼,边帮着他打理日常起居,无有怨言。一朝能忍,十朝能忍,旦夕如此,月月如此,但结果闹到那个份上,她也没有办法了。于是拎着一张休书,蒙着所谓通奸之名,离开李家。
那只是霍小玉死后第一个受罪的女人。
卢氏走以后,他又开始缅怀。
失去中缅怀,缅怀中失去,循环往复。深情又薄情,有才而无德,成了李益一辈子的标签。
卢氏连娘家都没有回。或许不是不敢回,而是不忍回,怕双亲见到这样凄苦的自己,为她的惨痛而悲恸,又怕他们找到李益,致使他一生仕途受挫。
所以,她投了河。带着休书。没有一句遗言。
李益听说后,愧疚又上心头。她没有背叛我的吧?她要是背叛我,为什么还要忍我虐打她三年呢?
为她留了正妻的位置。
李益二十七了。仍然气盛。很快又再找了侍妾。这一次,成了两个女人的前车之鉴了,多带着一个女人的阴影。有了一,就有了二,卢氏之后,李益第二个再娶女子跑向死亡的速度更快。甚至不需什么误会调拨。
醉梦里,他恍惚将她看成来索命的霍小玉,将她勒死——
醒来后,床边帷幔靠坐着一个静静的尸体。睁着眼睛,勒痕红烈。
他不惊了,不惧了。
反倒觉得痛快。胆子更壮。
晚几年他都没再碰见叫他心动的女人,心中负担也暂时丢下,一边游历山河,一边将心情诉诸诗文,于此时写了许多畅怀抒情的边塞诗歌。
某年,突然又遇到一个貌美的歌姬,叫做营十一娘。身材匀称丰润,体态婀娜百媚。自霍小玉后,第三个自以为会很幸福,却罹难的女人。
那营十一娘所住之处与李益从前生活过的地方甚远,对他从前经历一无所知,只知道是个有钱的主,指不定还有些权,也就跟了他。
被买下,跟定后,每当要云雨之时,李益便对她道:“我以前可是杀过淫乱的女人,你跟了我,可一定不要暗地里背着我偷男人。”
营十一娘怕了。
那悚人的眼神。
悔时已晚。
从此傀儡一般,任他摆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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